医疗纠纷调解需要以下程序:首先是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随后制作调解书,双方没有其他意见的话,可在调解书上签字,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发生医疗纠纷,一般情况下有以下三种处理途径:首先,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其次,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提出调解申请;最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程序:(一)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二)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三)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医疗纠纷调解程序包括以下步骤:首先调委会应该派出一到二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理由成立的应予以调换,随后当事人可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该调解必须在专门的调解场所进行,调解人员调解时要做好笔录。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所谓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案件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协商、调解处理: 1、直接找医院,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 3、申请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支持调解处理; 。
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有: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申请行政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医疗纠纷调解解决的步骤有:1.当事人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2.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