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预案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启动重大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预案。1、出现患方在医院内寻衅滋事。2、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
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是: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达成一致后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如下:1、医疗机构按照规定报告医疗事故;2、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疗纠纷组织进行鉴定;3、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患者可和医疗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总结,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是:1、医患沟通: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并签订协议书;3、第三方调解,卫生行政部门来进行行政调解;4、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不服)行政复议。《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调解,达成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进行医学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协调双方承担相应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处理结束。第三,如果不服协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跳过第一、第二,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案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做出依法判决。
突发医疗纠纷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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