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衡量医疗行为主体是否有过失,不能凭主观推断,而要靠认真、科学地判定。
医疗事故疏忽大意过失的认定: 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3、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
一是把握医疗过失的内涵。民法对过失的构成采客观标准,以注意义务作为过失的内涵所在。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行业规范与惯例的要求、医患双方的约定等。
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三、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为:(一)必须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某种行为致使受害人财产权或人身权受到损害,造成财产或非财产减损失客观事实。既包括物质上的损失,也包括精神上的损失。(二)必须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违法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是指行为人积极地实施了法律或规章制度禁止的行为。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实施法律或规章制度要求必须实施的行为。(三)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确定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如果医生的违法行为与病员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那么,不管其他条件是否具备,医生和医院都不承担责任。(四)必须有过错。在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的过错只有过失一种形式,因为故意造成病人损害后果的,就构成刑法里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不再属于医疗纠纷的范畴。医疗纠纷中的过失,也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
医疗过失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在医务活动中因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不是主观故意而是客观上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行为。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通常有下面三种:?1.医生在手术中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2.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3.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过失行为是根据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职称和岗位责任、其应具有相应的诊疗护理行为能力和注意义务,在具体的医疗活动中,因主观上缺乏必要的谨慎而未履行注意义务的一种行为状态。未履行这种注意义务造成的医疗事故是医疗过失行为。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疏忽大意过失的认定:1、行为人(医务人员)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2、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3、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原因是医务人员的疏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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