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由单位自行办理的,可以按照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的4%为计提,税前列支,有单位的会开设专业户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的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补充养老保险费用,在国家财务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是可以准予扣除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资金是有企业和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主要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的退休人员和职工的医药费用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中,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病后,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理赔时需要受益人携带好保险合同原件、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填写理赔申请资料,包括:理赔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如有代办)、委托银行转账申请书。在理赔是需要被保险人的各种费用清单。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具体如下:一、住院报销比例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怎么划分医疗保险比例范围呢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共性材料:填写完整的理赔申请书;保险单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被保险人的银行卡复印件。门诊:除共性材料外,还需提供:诊断证明书原件,证明中须写明疾病名称、治疗时间等要素,并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社保大厦。电话:028-87706251。城乡医疗与工伤保险处(成都人社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
1、补充医疗保险结算人员受理并验收参保人员所持相关资料是否齐全;2、入机查询由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打印受理单;3、随时查询基本医疗是否与医院结清费用,待基本医疗与医院结清费用后,通知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办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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