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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2021.10.17 刑事辩护 1076人浏览举报
解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五条:[有价证券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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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东

河北李振田律师事务所

孙海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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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标准
    为了谋取利益,一些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的行为,数额过大的,就会构成犯罪。那么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标准使用伪造、变造
  • 有价证券诈骗罪中的有价证券包括
    有价证券诈骗罪中的有价证券主要指国库券或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国库券由国家发行用于筹财政资金。其他如国家建设债券等,代表财产权益。该范围不包括非国家主体发行的,用伪造变造非国家发行的诈骗不构成本罪。
  • 有价证券诈骗罪中的有价证券包括
    有价证券诈骗罪中的有价证券主要有两类,即国库券和其他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不法分子常通过伪造等手段利用它们实施诈骗。刑法规定此罪旨在打击相关诈骗犯罪,维护金融秩序与公私财产安全。
  • 现行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有价证券诈骗案,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关于现行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现行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的规定为: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现行刑法对有价证券诈骗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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