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要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欺骗对方的故意;二是客观上实施了一定程序的欺骗行为;三是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觉签订了合同;四是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使对方当事人蒙受经济损失。
借条下面情况,属于借条过期:1、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借条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2、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3、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4、在债务诉讼中,除了提供借条外,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没有写收据,诉讼过程中可能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使被害人基于以上行为,产生错误的认识,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导致财产受到损害,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满足以下几个要件可以构成诈骗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等。
培训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更为巨大的,应当处以相应的刑罚措施。
在实践中,借款型诈骗犯罪和民间借贷纠纷的外观上很相似,都表现为借款人欠钱不还,而当借款人被指控为存在诈骗行为时,借款人往往会拿出借条、借款合同等出来证明双方是合法的借款关系,而非诈骗犯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诈骗罪首先是要以非法占有作为目的,并且要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各地的入刑标准和立案标准有所不同,因此,如果要判断合伙生意怎么属于诈骗,那么首先应该判断行为人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作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