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孕妇只要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怀孕的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行动建议:实践中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可酌情可适用缓刑。
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提出申请。法院的审限一般是在案件受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特殊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1、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办案机关填写《报告书》经批准;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审查;4、填制《决定书》;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等;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孕妇取保候审和多久才判决是两个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变更羁押方式。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因为怀孕不适合在监管场所关押,而被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孕妇怀孕了不一定要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只要犯罪分子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的,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