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到预防接种门诊即可办理。无论是否在现居住地接种过疫苗,只要带上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就能在各预防接种门诊办理查验证证明,不需要回户口所在地。
当事人需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家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原接种地,也就是孩子户口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办理《预防接种证》的补发。《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史的记录凭证,每次接种时要携带。
1、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需要带好宝宝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出生时在出生医院接种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记录,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办理《预防接种证》,上面有接种每一针疫苗的时间,家长按照预约单上的时间按时带孩子到接种门诊进行接种。2、在外地出生但在本县居住的孩子,也应尽快到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让孩子尽快的补种各种疫苗。若在原地区已接种过疫苗,应带上原来的预防接种证,根据已接种过的疫苗,安排补种未种的疫苗。3、家长在办理预防接种手续时,必须把可靠的通讯住址和联系电话告诉医务人员,以便联系。
当事人需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家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原接种地,也就是孩子户口所在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进行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史的记录凭证,每次接种时要携带,接种人员根据该儿童的预防接种史记录。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是: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接种疫苗出现医疗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国家实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实施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接种后出现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不能排除的,应当给予补偿。
办理预防接种证材料,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具体办理材料以各地方办理为准。比如广州就需要:首针预防接种记录、户口本或暂住证、补开证明需提供身份证信息。北京:户口本、出生证明、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记录、居住证明。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