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确认的合同是有效的,其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确认的合同是有效的,其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确认的合同是有效的,其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确认的合同是有效的,其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确认的合同是有效的,其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确认的合同是有效的,其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确认的合同是有效的,其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确认的合同是有效的,其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我国《民法典》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提出辞职可以视为其向公司书面提出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