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异地报销主要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按当地医保规定,到异地看病人员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就医,新农合报销手续如下: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患者本人/家属带患者身份证(或户口本)、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参合地经办机构转诊备案手续,也可以致电办理;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只有要找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参保人员带有效报销材料(身份证或户口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卡(合作医疗卡)及复印件、相关银行卡(存折)单及复印件、出院小结、票据、费用总清单。医院要提供证明该医院是否是当地的社保定点医疗单位。
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少儿医保参保人因在市外探亲、度假期间患急病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可以报销。以凭儿子住院诊治的有关单据和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少儿医疗保险证损坏不能记账的可以报销。
申请人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预申请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前台业务员对申请人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且报销必备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出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收件回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核准业务受理告知书》。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1、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2、本人书面申请(简述长住异地的原因);3、长住异地的证明(户口簿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长住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的证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