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关于犯罪预备是如何成立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犯罪预备与预备犯本质相同,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就成预备犯。构成需主有犯罪故意且客观实施相关预备行为。预备犯是犯罪未完成形态,处罚可从轻等,因其危害性小于既遂犯。

犯罪预备阶段是否成立犯罪视情况而定。犯罪预备是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实施了有社会危害性的预备行为可能成立犯罪,如准备盗窃工具等。判断关键看预备行为是否超出合理范畴。它与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不同,要依法律和事实准确判断。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这是成立犯罪预备的前提条件。2、犯罪行为在预备阶段终止。3、犯罪行为在预备阶段终结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犯罪预备可能成立共犯。共同犯罪中各行为人基于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在犯罪预备阶段,二人以上共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就可能成立。如甲、乙共谋盗窃,甲准备工具乙望风构成共犯。成立需有共同故意和预备行为,量刑会综合考虑情节从轻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