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协议对行政相对人的相关权益产生影响,行政协议也属于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也可以在知情的6个月之内提起诉讼,最长不超过行政行为做出5年之内,不动产纠纷最长不超过20年。
行动建议:
1、需要根据协议具体的内容和做出协议的机关情况,如果没有按照协议进行履行,则可以在超过规定时间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行政协议虽然不同于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行为,但是仍然属于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直接的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
(三)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
(四)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
(五)符合本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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