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同时,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要依据听证的情况,作出决定。至于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会举办之后多长时间之内下达处罚决定没有具体的法条约束。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许可听证是公开听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因为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并不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因此,行政许可中的听证一律应当公开举行。
听证的程序要求为: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参加听证会;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制作笔录。
听证应按下列程序:1、听证前先查明是否到场;2、核对参加人及告知义务等;3、宣布听证开始并宣布案由;4、案件调查人员提出事实证据等;5、各方陈述申辩意见质证;6、就案件事实互相质证;7、主持人和听证员提问;8、补充陈述;9、宣布听证结束。
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同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听证。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