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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2021.09.18 行政诉讼 1290人浏览举报
解析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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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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