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经过复议的,复议维持的案件,原机关和复议机关做共同被告;复议改变的案件,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复议不作为的案件,既可以选择原机关作为被告又可以选择复议机关作为被告。没有经过复议的案件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作为被告。
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职责而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具有被告资格。不作为有两种划分:在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依职权行为的不作为和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在内容上可以分为拖延履行和拒绝履行。
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或者变更被告。根据该条的规定,对原告起诉中漏列的被告,人民法院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为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法院不得追加为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以虚假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不构成虚假诉讼罪。理由很简单,法律明确规定虚假诉讼罪,针对的是民事诉讼。法院一经发现故意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的,可以裁定或者裁定驳回诉讼及请求。
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征得原告的同意后,可以依职权追加被告。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
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