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期间以时、日计算的,其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应从开始时、日的次时、次日起算,关于行政诉讼中的期间如何起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是指南针,也是尺子,它为我们设定行为准则,也为我们明确行为方向,在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现今,你是否也对期间如何起算有疑问呢?下面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

华律网小编3日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不服对回避申请的决定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

设例1:2005年9月1日A公司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以500万价格卖给B公司,2006年10月9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2007年9月20日A公司与C公司三年期的债务到期,A公司无力偿还。2007年9月21日法院受理C公司提出的要求A公司破产的申请,9月25日破产管理人向法院提出撤销A公司与B公司的房地产交易行为。经查,对所涉房地产以2005的9月1日为基准日进行...

在破产撤销权中,除斥期间的起算问题是一个关键的法律问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1条的规定,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的某些不当行为,如......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