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期限为多久?行政诉讼中,被告举证期限通常是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要提交行政行为证据、依据及答辩状,否则视为无相应证据,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因正当事由可申请延期,获准许后应在事由消除后十五日内提供。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行政诉讼中,为保证诉讼的公证与效率,被告需要在举证期限内举证,那么举证期限是多少呢?举证期限届满后能否再补充证据?根据这些问题,华律小编在本文中为详细介绍行政诉讼举证期限知识。行政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一)答辩期10天内提供证据行政诉讼法

证据在一个案件中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在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对于胜诉会有很大的帮下面,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对于被告举证期限问题的详细内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行政诉讼程序中所规定的被告方举证期限为15个自然日。若被告在这期间因正当事由需延长期限来提交证据,则应在收到原告起诉书副本当日起算,于15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书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也是需要递交证据的。那么,在进行一些商标行政诉讼的时候,关于其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呢?这需要大家了解清楚,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