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语意解释:“类,种类相似,惟犬最甚。从“犬”,因犬种类最相似-《说文》。“类型则是指一定数量的人或事物,具有把他们与一个集体或种类区分开的共同特征或特点。笔者认为,由于类型较之抽象概念更接近于生活事实,同时又与具体的、个别的社会现象
(1)判决保护。如果法院觉得政府部门做的事情证据充分,使用的法律也没有问题,而且步骤都是合法的,那他们就会判决保护这个具体行政行为啦。(2)判决取消或部分取消,还能让政府部门再去做一次。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应当在充分汲取域外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模式的基础上,周密设计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具体如下。1.立法模式的选择因为诉讼类型的规范模式对诉讼类型的多少以及是否具有可扩展性有直接的影响。从行政诉讼类型的规范模式上看,尽管“默示主义”更能赋予法院较
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作用1.行政诉讼类型化,可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颁布,1990年起实施。当时处于对我国法制水平偏低,行政资源有限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该法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客观
行政诉讼类型化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行政诉讼请求救济且法院仅在法定的裁判方法范围内裁判的诉讼形态”。类型化的实质在于通过既定的标准,将行政诉讼的具体形态“格式化”,从而实现当事人起诉和法院裁判的规范化运作。概念的界定是一切研究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