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原告被告怎么分?行政诉讼中,原告一般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企业认为环保处罚不合理可起诉。被告是实施被诉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遵循“谁行为,谁被告”,复议案件按决定情况确定被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追加被告: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关于行政诉讼中原告如何追加被告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行政诉讼原告列错被告怎么办,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要由符合资质的原告提起的,而除了原告要符合条件,被告同样上符合起诉的条件,那么行政诉讼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行政诉讼中原告指的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指的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关于行政诉讼中原告跟被告分别指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