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一般有以下类型: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与行政确认诉讼。而根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维护客观社会秩序的需要,还可以根据诉讼标的的不同,进一步区分出若干亚类型。例如,撤销诉讼可以再分为原行政行为撤销之诉和行政复议行为撤销之诉。
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其他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并同时判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其中,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证据种类。
行政诉讼证据种类: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如下:书证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
1、普通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6个月。(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2、最长诉讼时效:将行政诉讼最长时效分为两种。(1)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1年。(2)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为5年。
1、普通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3个月。(《行政诉讼法》第39条)(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2、特殊诉讼时效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比如30日(《森林法》)
行政行为的多样性和行政诉讼的复杂性决定了行政一审判决的不同情形,现对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类型分述如下:1、维持行政行为判决,适用条件是行政行为合法、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