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诉讼除遵循诉讼法的共有原则,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开审判、回避、合议、两审终审制的原则等外,还应遵循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申请;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调解程序的启动。对可适用调解的案件,调解程序的启动主要应由当事人申请提出,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查明事实、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作出判断后提出建议。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补交养老保险可以直接到社保中心办理,如果社保中心拒绝办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催缴、调查等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