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对时效的中止有着明确的规定,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但是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并且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才可以中止。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下列两大类:一、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的。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不再计算。
诉讼时效一经开始,便向着完成的方向进行。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诉讼时效在进行过程中会发生某些特殊情况。其中,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表现为阻碍诉讼时效在法定期间完成的情况,民法学上称为时效完成的障碍。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行政诉讼指认为行政机关的集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不平等的行政机关发生的诉讼;而民事诉讼则是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诉讼。
行政诉讼时效没有规定时效中止的情况,但是遇到不可抗力等情况,公民可以在消除障碍后十日内提出延长期限申请,不会以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进行驳回诉讼。
1、普通诉讼时效:(1)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6个月。(2)经复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为15日。2、最长诉讼时效:将行政诉讼最长时效分为两种。(1)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但未被告知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为1年。(2)行政相对人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涉及不动产的为20年,其他的为5年。
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审理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包括上级机关或者同级政府;而行政诉讼的受理和审理机关为人民法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情况
免费查看诉讼时效可以多次中断吗
免费查看法律规定中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
免费查看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如何办
免费查看签还款协议会中断诉讼时效吗
免费查看合同终止和买断的区别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