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再审一般应开庭审理,存在按二审程序且有特殊情况或双方已充分表达意见等例外。开庭审理能保障当事人权利、全面审查案件,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庭,对不开庭决定有异议可申诉或复议,再审以开庭为原则,不开庭为例外。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提起行政诉讼有可能败诉的,败诉后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那么行政诉讼败诉申请再审会不会停止执行?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当事人申请行政诉讼再审,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法定情形除外。向上一级法院交再审申请书附证据,写明请求、事由等。法院审查,符合再审条件裁定再审,不符合驳回。申请再审不停止原判决、裁定执行,要按规定保障权益。

申请行政诉讼再审要符合法定情形并按程序来。生效后六个月内,有新证据等特定情形可申请。要提交含双方信息等的再审申请书和证据。向生效裁判上一级法院申请,法院审查,符合再审条件裁定再审,不符则驳回,全程依法律规定保障权益和公正。

行政诉讼再审后申请抗诉期限?行政诉讼再审后申请抗诉无明确期限规定。当事人认为生效判决、裁定有误可申请再审,再审判决、裁定有错可申请抗诉。从实践看,应及时申请,拖延或影响审查,建议符合条件尽快申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