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当事人有充分合理的缘由,可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对其诉讼请求进行追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权威注释与说明,在起诉状副本已成功送达给被告之后,如原告方又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以批准受理,除非存在充分且合理的理由。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行政诉讼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吗?行政诉讼一般可增加诉讼请求,一审中原告能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增加,法院通常审查关联性后决定是否准许;超期限提出一般不准许,有正当理由除外。二审原则上不允许,特殊情况法院也可合并审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行政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规定?行政诉讼增加诉讼请求有规定,一般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一审开庭审理前或指定交换证据日提出通常被允许。庭审中提新请求,法院依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二审提请求,法院先调解,不成则告知另行起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果要增加诉讼请求的,可以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后,可以合并审理的,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关于行政诉讼中如何增加诉讼请求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增加保证人通常无需债务人同意。保证合同由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增加保证人可为债权实现增添保障,不损害债务人利益,且未加重其义务。但主合同有约定时,要按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