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被告应在法定期间内提供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相关的所有证据,具体包括:有关主体合格的证据材料;有关行政程序合法的证据材料;有关被诉行政行为认定所认定事实真实的证据材料;.自由裁量合理性的证据材料;有关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应认真作好以下工作:确定出庭应诉人。 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提交答辩状。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以及按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可以提出反诉。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规则是: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这里所说的改变,包括法律依据、事实根据和处理决定方面的任何实质性变更等等。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