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期间罚没物资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期间罚没物资如何处理

2018.12.05 行政诉讼 130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在复议和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所谓复议和起诉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就是指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能因被处罚人向复议机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终止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报告编号:NO.201812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 10312

    精选解答
  • 26303170

    阅读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