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行政诉讼中律师费一般是由请律师的当事人自行支付,只有诉讼费是由败诉方承担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的律师费一般不是由败诉方承担,而是由委托人承担,但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由败诉方承担:(1)当事人存在滥用诉权、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2)造成对方或者第三人直接损失;(3)相对方无过错;(4)律师费的赔偿属于合理的。
行政诉讼律师费是否能够风险代理,在现实中是存在争议的,目前并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诉讼律师风险代理收费作出强制性的禁止规定,只要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风险代理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行政诉讼的律师费一般不是由败诉方承担,而是由委托人承担,但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由败诉方承担:(1)当事人存在滥用诉权、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2)造成对方或者第三人直接损失;(3)相对方无过错;(4)律师费的赔偿属于合理的。
符合下列情况的,民间借贷的律师费用由被告支付:1、原告通过诉讼方式实现其债权,为此支付了律师、诉讼等相关费用,根据涉案借款合同的约定,该费用应由被告负担。2、原告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有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即生效且已经履行代理职责,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具有事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