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案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方承担着提供证据证明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责任。这包括提供支持该行政行为的直接证据以及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期限内,被告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提交证据的情况下,将被视作缺乏有效证据。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行政诉讼证据举证时限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提高行政诉讼效率的需要、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如何完善现行行政诉讼举证时限的规定等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所谓行政诉讼举证时限,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向人民法院举证的期限。行政诉讼
华律网小编我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被告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规定了一些特殊规则。一、被告承担应当举证的范围。首先,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行政诉讼举证时限是如何规定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华律网小编行政诉讼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因异议而引发的诉讼。那么,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何举证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帮助收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