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作了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如果当事人对裁定驳回不服,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及《最高法院解释》第63条规定处理。
行政诉讼可以申请管辖权异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提出管辖权异议有以下几个条件:(一)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后尚未对案件实体审理之前提出。(二)行政诉讼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以法定的形式提出。(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当是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况:(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一般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3、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物业辖区特殊环境清洁标准作业规程
免费查看物业辖区特殊环境清洁作业规程制度
免费查看物业辖区特殊环境清洁作业规范制度
免费查看物业辖区特殊环境清洁作业规程制度怎么写
免费查看道德银行之特殊教育学校志愿活动策划书
免费查看因为合同的签订出了问题,合同之诉讼管辖地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