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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是什么

2019.01.01 行政诉讼 1847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封查、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公民要提起行政诉讼,应按照人民法院要求提交申诉书(诉状),申诉书要写明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被告名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邮编等,写明所指控的根据(包括事实错误、法律错误、程序形式缺陷、越权、滥用权力等)、诉讼请求(包括撤销或变更决定、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然后要确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范围作了明确的分工:1,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对确认发明专利权、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级人民法院还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3,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一般行政案件要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报告编号:NO.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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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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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政律师 2020.07.28 198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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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孙政律师 2020.04.26 254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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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等。

    孙政律师 2019.06.28 727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行政诉讼法院是否受理

    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尹利兵律师 2019.03.18 44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

    孙政律师 2021.06.29 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对行政拘留、临时吊销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非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以及警告等行政的处罚不服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还包括,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冻结以及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等。

    李建成律师 2022.04.29 60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如何判决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

    孙政律师 2018.12.05 45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如何立案

    起诉的条件。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必须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案件。

    孙政律师 2018.11.24 1314人看过

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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