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规定?可受理的行政案件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十二类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不服可提起诉讼。不可受理事项有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等四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2024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生效的,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发生了一些变化。那么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怎样的?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根据202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第十二

一、现行法律的规定方式和受理标准《行政诉讼法》采用了两种方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一是概括式,即对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作出原则的统一的规定。例如,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

一、现行法律的规定方式和受理标准《行政诉讼法》采用了两种方法规定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一是概括式,即对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作出原则的统一的规定。例如,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1条第一款第8项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新的行政诉讼法于2024年修订,新法修订的涉及面广,其中受案范围是大家最关注的,那么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什么呢?下文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什么根据2024年开始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