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不服什么办
2024.04.18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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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如果对二审判决存在异议,只能提供新的证据向上级
法院进行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
- 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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