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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被告不适格是什么意思

2018.12.14 行政诉讼 2472人浏览举报
解析
作为诉讼标的的民事权利或者法律关系存在与否,在谁与谁之间予以解决才恰当或者有意义,这就是当事人适格问题。被告不适格,是指被告对于原告起诉的诉讼标的或者法律关系,不具有应诉的权能。通俗的讲,被告不适格,即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也即被告是被原告错误起诉,即被告与原告没有争议,也没有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报告编号:NO.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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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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