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张艳丽律师成功辩护上市公司公关虚开发票不起诉案
解析
张艳丽律师,毕业于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行业,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现执业于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10120********10。她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下面为大家介绍她办过的典型案例。
某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被不起诉处理
案件详情
2017-2019年,A公司委托关联公司B公司公关部进行广告投放等网络推广业务,并将费用转给B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大部分业务转包给无法提供发票的个人工作室,在B公司领导授意下,张某(化名)让员工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A公司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第三方开票公司被查获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取保候审。
辩护过程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张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介入。张律师查阅卷宗后,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理由如下:
1.自首情节:张某(化名)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2.真实业务基础:公关部为A公司做营销推广多年,总涉案金额不大,张某(化名)未挪用获利,A公司已超额补缴税款,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3.职务行为:张某(化名)不是直接经办人,在领导要求下默许员工购买发票,主观恶性较小。
4.初犯悔罪:张某(化名)无前科劣迹,此次属初犯,案发后主动坦承错误,自愿认罪认罚。
案件结果
承办检察官召开拟不起诉决定听证会,最终采纳张律师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合法权益,体现刑法宽严相济原则。
其他典型案例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
2022-2025年,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张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庭审时,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建议从轻处罚。最终,刘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较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买卖合同案
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庭审中,郑某(化名)称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张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明交易是郑某(化名)个人行为。法院认可张律师观点,支持赵某(化名)全部诉讼请求。
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
某物流公司起诉某贸易公司支付快递费。张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原被告无书面合同,交易实际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法庭追加第三人后,张律师认为原告主张付款对象错误,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最终,原告撤回起诉。
张艳丽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灵活的思维方式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广受认可。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张艳丽律师
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上海执业12年
亮点:
获得“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等1项荣誉,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诈骗罪从轻处罚缓刑2年”等12个刑事辩护案例。
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张艳丽律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在是多家企业、学校的法律顾问。执业至今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擅长通过诉讼手段为当事人解决争议,尤其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
2016年参与编著《劳动争议与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北京大学出版社,卓越法律事务人...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42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