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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艳丽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法律人士。她于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10120********10。张律师是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服务地区主要为上海,联系地址位于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多年来,她担任多家企业、学校的法律顾问,办理案件数百起,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等领域。
精彩案例之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
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关联公司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业务,并将费用转给负责人张某(化名)。因大部分业务转包给个人工作室,无法取得发票,在B公司领导授意下,张某(化名)让员工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A公司入账核销,累计数百万。2020年,因第三方开票公司被查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当日被
取保候审。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介入。张律师查阅全部卷宗后,向检察官提出不起诉申请:一是张某(化名)系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有
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是该案存在真实业务基础,总涉案金额不大,张某(化名)未挪用获利,事发后A公司已超额补缴税款,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三是张某(化名)的行为系职务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四是张某(化名)无前科劣迹,属初犯,案发后主动认罪认罚,悔过态度良好。
最终,承办检察官召开听证会,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体现了
刑法宽严相济原则。
其他经典案例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
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2025年5月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8月,张艳丽律师介入,协助被告人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张律师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预缴罚金、是家中经济支柱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刘某(化名)被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较检察院量刑建议缩短了刑期。
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
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第一次庭审,郑某(化名)称是公司工作人员,不清楚交易情况,张律师指出郑某(化名)是持股100%的
股东且参与交易,不可能不知情。第二次庭审,郑某(化名)称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并出示授权书、申请
证人作证。张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指出郑某(化名)未表明代表公司买卖,且个人转账,公司未付款。
法院认可张律师观点,支持了赵某(化名)全部诉讼请求。
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
某贸易公司从事日用品销售,赵某(化名)是公司监事,其名下网店需大量快递服务,顾某(化名)提供服务,顾某(化名)找原告某物流公司实际收发货,原告因追讨快递费起诉某贸易公司。张艳丽律师接受贸易公司委托,发现原被告无书面合同,付款等证据不能证明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经申请,法庭追加赵某(化名)、顾某(化名),张律师同时代理赵某(化名)。张律师认为本案是两个第三人个人交易,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赵某(化名)不存在欠款。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张艳丽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灵活的思维方式和务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始终秉承“热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的原则,为众多当事人妥善解决了法律问题,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赢得了广泛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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