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张艳丽。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个人履历与专业素养
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投身法律服务行业,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她拥有
河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法学理论功底深厚。不仅如此,她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多个专业组织的成员,现任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等多项重要职务。
在执业期间,张艳丽律师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她擅长通过诉讼手段解决争议,尤其在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等领域表现出色。2016年,她参与编著了《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展现了她在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卓越见解。2018年,她荣获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这是对她专业能力的高度肯定。
公益奉献与社会担当
工作之余,张艳丽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每年都会前往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以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她还会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此外,她每年都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经典案例彰显实力
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
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业务,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在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入账核销。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张艳丽律师介入后,提出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属初犯且认罪认罚等理由,申请不起诉。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她的意见,对张某(化名)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
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025年5月被抓获。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中,她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较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
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庭审中,郑某(化名)辩称自己是公司工作人员,交易行为是职务行为。张艳丽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和交易付款情况,证明该交易系郑某(化名)个人行为。
法院最终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物流公司起诉被告某贸易公司支付快递费。张艳丽律师认为这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被告转账和开具发票是为了冲抵成本。法庭追加第三人后,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张艳丽律师以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她的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成为了众多当事人寻求专业法律服务的可靠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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