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张艳丽。她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现执业于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10120********10。
专业能力与荣誉
张艳丽
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她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还担任着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等多项重要职务。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张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擅长通过诉讼手段为当事人解决争议,尤其在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等领域表现出色。她执业至今办理案件数百起,2016年参与编著《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获得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
公益事业贡献
工作之余,张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每年她都会前往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以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她还会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朋友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此外,她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解决法律问题。每年的“法治进企业”宣讲活动中,她也积极参与,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是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还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经典案例回顾
-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业务,张某(化名)在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入账核销,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张律师介入后,提出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无前科劣迹且认罪认罚等理由,申请不起诉。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意见,对张某(化名)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025年5月被抓获。张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中,张律师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等辩护意见。最终
法院判处刘某(化名)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较检察院量刑建议有所从轻。
-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庭审中,郑某(化名)先是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后又主张自己的交易行为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张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和交易转账情况,证明交易系郑某(化名)个人行为。法院最终认可了张律师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物流公司以转账记录、发票记录和聊天记录为证据起诉贸易公司。张律师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代理赵某(化名),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和当庭陈述,证明这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赵某(化名)也不存在未付快递费。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张艳丽律师始终秉承“热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的“四心”原则,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专业和担当守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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