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张艳丽。她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的执业经验,现任职于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10120********10。
专业背景与能力
张艳丽律师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她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着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上海市
中山街道和广富林街道法律顾问等多项重要职务,同时也是上海丰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灵活的思维方式,使她能够充分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其精炼且富有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司法机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
张律师擅长通过诉讼手段为当事人解决争议,尤其在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她办理案件数百起,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2016年,她参与编著了《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卓越法律事务人才培养丛书),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获得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
公益贡献
工作之余,张艳丽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每年,她都会前往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以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她还会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朋友们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此外,她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同时,她每年都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是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还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经典案例
1.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被不起诉处理: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业务,B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在公司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A公司入账核销,累计金额数百万。2020年案发,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张艳丽律师介入,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理由包括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无前科劣迹且认罪认罚等。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2.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2025年5月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张律师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相比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缩短。
3.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赵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起诉维权。庭审中,郑某(化名)提出自己是公司工作人员,交易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张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和交易转账情况,指出郑某(化名)的主张缺乏证据支持。最终,法院认可了张律师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4.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某物流公司起诉某贸易公司支付快递费,张艳丽律师接受贸易公司委托后,发现原被告之间缺乏书面服务合同,证据不足。经申请,法庭追加了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张律师同时代理赵某(化名)。她认为本案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赵某(化名)也不存在未付快递费。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了起诉。
张艳丽律师凭借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为众多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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