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张艳丽。她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的执业经验,现执业于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10120********10。
专业能力与荣誉
张艳丽
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她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还担任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等多项重要职务。执业至今,她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尤其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
2016年,张艳丽参与编著《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
北京大学出版社,卓越法律事务人才培养丛书),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她获得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肯定,也体现了她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贡献。
公益事业的积极投入
工作之余,张艳丽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每年她都会前往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以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她还会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朋友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让更多人了解
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她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她每年都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经典案例回顾
1.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2017-2019年,A
公司委托B公司公关部进行网络推广,因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在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入账核销,案发后张某(化名)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从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张某(化名)系职务行为、无前科劣迹且认罪认罚等方面阐述理由。最终,检察官采纳了她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2.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025年5月被抓获。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她从刘某(化名)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较少且已退赃预缴罚金、是家中经济支柱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相比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刑期大大缩短。
3.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有生意往来,郑某(化名)拖欠货款。庭审中,郑某(化名)提出自己是公司工作人员,交易行为是职务行为。张艳丽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和交易转账情况,指出郑某(化名)的主张缺乏证据支持,交易行为应认定为其个人行为。
法院最终认可了她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4.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原告某物流公司起诉被告某贸易公司支付快递费。张艳丽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原被告之间未签订书面服务合同,主要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她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代理赵某(化名)。通过分析第三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当庭陈述,她认为原告主张的付款对象错误,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赵某(化名)也不存在未付快递费。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了起诉。
张艳丽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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