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张艳丽。她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在法律领域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专业履历与荣誉
张艳丽律师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她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着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上海市
中山街道和广富林街道法律顾问等多项重要职务,同时也是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
2016年,张艳丽参与编著了《
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展现了她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2018年,她荣获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这是对她专业能力的高度肯定。2020年7月,她还接受了松江区融媒体中心的采访,就时事案件进行点评,进一步提升了她的社会影响力。
公益奉献与担当
工作之余,张艳丽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每年都会前往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以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她还会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朋友们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让更多人了解
法律知识。此外,她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每年,她都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为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贡献力量。
典型案例与成果
虚开发票案辩护
在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2017-2019年,张某(化名)在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
公司入账核销,2020年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张艳丽律师介入后,查阅全部卷宗,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她指出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无前科劣迹、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等理由。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她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检察院建议量刑两年六个月到三年三个月。张艳丽律师介入后,多次与家属沟通,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她提出刘某(化名)应被认定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预缴罚金、是家中经济支柱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大大缩短了刑期。
买卖合同案维权
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的买卖合同纠纷中,郑某(化名)拖欠赵某(化名)货款,赵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起诉维权。庭审中,郑某(化名)先是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后又主张自己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起诉对象错误。张艳丽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和交易付款情况,指出郑某(化名)的交易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最终,法院认可了她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服务合同案胜诉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
合同纠纷案中,张艳丽律师接受贸易公司委托后,发现物流公司主张贸易公司承担付款责任的证据不足。她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代理赵某(化名)。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和交易情况,她认为本案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最终,物流公司权衡后撤回了起诉。
张艳丽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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