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有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张艳丽。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个人履历与专业素养
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执业年限。她拥有
河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多个重要法律组织的成员,同时还是松江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库成员、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期间,她担任多家企业、学校的法律顾问,办理案件数百起,积累了深厚的司法实践经验。她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等领域,尤其在刑事和合同纠纷方面表现出色。2016年,她参与编著《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2018年获得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
公益贡献与社会担当
工作之余,张艳丽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每年都会前往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她还会到街道下属居委会给居民朋友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此外,她每年都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是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多次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典型案例彰显实力
刑事辩护案例
在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2017-2019年,张某(化名)在
公司领导授意下,让员工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公司入账核销,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张艳丽律师介入后,查阅卷宗并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从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有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属初犯且认罪认罚等方面阐述理由。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处理,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0余份,价税合计1500余万元。张艳丽律师介入后,与家属沟通让其代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较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合同纠纷案例
在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中,郑某(化名)拖欠赵某(化名)50万元货款拒不支付。庭审中,郑某(化名)先称自己是公司员工不知情,后又主张交易是职务行为,应由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张艳丽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和交易付款情况,指出郑某(化名)交易行为并非职务行为,最终法院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中,物流公司以转账记录、发票记录和聊天记录起诉贸易公司。张艳丽律师申请追加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并同时代理赵某(化名),通过分析聊天记录和交易情况,认为本案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赵某(化名)也不存在未付快递费。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起诉。
张艳丽律师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守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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