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市
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有这样一位专业律师——张艳丽。她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领域,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个人履历与专业能力
张艳丽律师拥有
河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同时还是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她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思维灵活,能敏锐发掘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在执业的12年里,她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和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2016年,她参与编著了《劳动争议与
工伤纠纷实务指南》,并主编第四章、第五章,彰显了其在专业领域的研究深度。2018年,她荣获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
公益奉献与社会责任
工作之余,张艳丽律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每年都会前往顾问学校,为小朋友们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如防性侵的“身体红绿灯”课程以及防范校园暴力、预防
青少年犯罪的课程,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她还会到街道下属居委会为居民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参与
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此外,她每年都会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为数百家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和法治体检,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典型案例彰显实力
刑事辩护:企业负责人虚开发票案成功获不起诉
2017-2019年,A
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张某(化名)因业务发票问题,在领导授意下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公司入账核销,案发后主动配合调查并被
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张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介入。张律师在查阅卷宗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检察官提出不起诉申请,理由包括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其行为系职务行为、主观恶性小、无前科且认罪认罚等。最终,检察官采纳了张律师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体现了
刑法宽严相济的原则。
法律援助: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获从轻判决
2022年6月起,刘某(化名)介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涉案金额巨大。2025年5月被抓获后,张艳丽律师介入案件。她多次与家属沟通,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中,张律师提出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少且已退赃等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较检察院建议量刑有所从轻。
合同纠纷: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胜诉
赵某(化名)与郑某(化名)存在货款纠纷,郑某(化名)拖欠50万元货款拒不支付,赵某(化名)委托张艳丽律师起诉维权。庭审中,郑某(化名)先是称对交易情况不清楚,后又主张交易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起诉对象错误。张律师通过分析微信聊天记录、工商信息等证据,指出郑某(化名)的主张缺乏依据,交易行为应认定为其个人行为。最终,
法院支持了张律师的全部诉讼请求。
服务合同纠纷:物流公司诉贸易公司案原告撤诉
某物流公司起诉某贸易公司支付快递费,张艳丽律师接受贸易公司委托后,发现原被告之间缺乏书面服务合同,主要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事实服务合同关系。经申请,法庭追加了第三人赵某(化名)和顾某(化名),张律师同时代理赵某(化名)。通过分析第三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当庭陈述,张律师认为这是两个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赵某(化名)也不存在未付快递费。最终,原告权衡后撤回了起诉。
张艳丽律师以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1799号(开元名都大酒店)三楼的办公地点,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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