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上海有这样一位律师,她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她就是上海丰兆
律师事务所的张艳丽律师,其执业证号为1310120********10。
张艳丽律师自2012年起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12年的执业年限。她毕业于
河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为她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她还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等,这些身份不仅体现了她在法律行业的专业地位,也反映出她积极参与行业交流与发展的态度。
张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尤其在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方面表现出色。在她的执业生涯中,办理了数百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她曾办理过一起某
上市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虚开发票案。2017-2019年,该负责人张某(化名)因配合
公司财务制度购买
增值税普通发票案发,在审查起诉阶段,张律师介入此案。她仔细查阅卷宗后,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决定申请书,从张某(化名)有
自首情节、案件存在真实业务基础、张某(化名)系职务行为、无前科劣迹且认罪认罚等多方面阐述理由。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她的意见,对张某(化名)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保障了张某(化名)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
刑法宽严相济的原则。
在
法律援助当事人刘某(化名)虚开发票案中,检察院建议量刑两年六个月到三年三个月。张律师介入后,多次与家属沟通,协助刘某(化名)退出违法所得并预缴
罚金。庭审时,她从刘某(化名)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获利较少且已退赃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最终刘某(化名)被
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大大缩短了可能的刑期。
在合同纠纷案件方面,赵某(化名)诉郑某(化名)
买卖合同案中,面对郑某(化名)提出的各种抗辩理由,张律师通过对工商信息、微信聊天记录、交易转账情况等细致分析,有力地反驳了郑某(化名)的观点,最终法院认可了她的理由,支持了赵某(化名)的全部诉讼请求。某物流公司诉某贸易公司、赵某(化名)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中,张律师仔细研究原告证据,申请追加第三人,通过对交易细节和聊天记录的分析,证明贸易公司不是适格被告,最终原告撤回了起诉。
除了出色的业务能力,张艳丽律师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她每年都会去顾问学校为小朋友讲授安全保护课程,去街道下属居委会给居民普法、解答
法律咨询,参与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参与“法治进企业”宣讲等。她始终秉承“热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的“四心”原则,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不仅多次得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肯定,还获得了2018年
华律网“风云民商事律师”称号,是法治企业普法宣讲团优秀律师。张艳丽律师以其执业证号1310120********10为标识,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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