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受害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的程序。行政赔偿诉讼程序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程序。除具有行政诉讼一般的

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追偿权其实是以国家的名义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与受其委托的组织和个人给予承担相应赔偿费用的制度。行政赔偿追偿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当事人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2、相关部门进行审查;3、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4、执行。负有赔偿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那么对于行政诉讼赔偿程序具体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

对行政赔偿程序的归纳具体是怎样的?1、单独提起赔偿请求的(1)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行赔规定》第4条)(2)在满足国家赔偿法第三条(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