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法律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需要满足条件: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且不属于以下几类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可以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等。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暂缓拘留不代表不会进行执行拘留措施,如果对行政拘留存在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并且可以申请进行暂缓拘留措施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
立即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一旦作出,立即执行。但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据事实根据法律,再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