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的列明:不作为案件中具有法定职责而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具有被告资格;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关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如何列明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行政机关开展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的立案通知书的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证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写好答辩状。关于行政机关如何开展行政诉讼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行政诉讼中关于审查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关于行政诉讼如何审查行政机关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原告,即自认自身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或实质性影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被告,即被原告指控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经法院传唤出庭应诉之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或组织。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关于税务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税务机关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写好答辩状,提供证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递交给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如何应对行政诉讼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