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机关是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关于行政机关是否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办法:委托人应书面写好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指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关于如何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不允许风险代理。风险代理是委托人先不付代理费,执行后按比例付酬。因行政诉讼特殊,涉及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允许风险代理或影响律师中立客观、干扰司法公正,应遵循规定不采用该模式。

行政诉讼中关于审查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关于行政诉讼如何审查行政机关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行政诉讼行政机关的列明:不作为案件中具有法定职责而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具有被告资格;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关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如何列明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