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受理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规定了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但受传统的行政诉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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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政府部门是为人们服务的,对此我们有着相应的监督权,为了更好的方便人们,政府部门对此实行了信息公开,对此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就江东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为例,为大家讲解一下。江

华律网小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