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己的机构及其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
对行政的政治方向和对行政政策的贯彻执行起保证作用,保护国家、社会、集团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法制化造就优秀政务家和公务人员。通过行政监督,保障行政机关正确地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整体利益。
行政执行的特点:1.行政执行是由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的;2.特定的行政管理机构只能在其特定的权力与职责范围内从事行政执行工作;3.行政执行活动必须在行政决策的指导下进行;4.行政执行过程是行政管理机构对人、财、物的有机组合过程等。
行政环境的特点:(1)复杂性。公共行政环境是多种多样的,是多层次、多结构的、是非常复杂的。(2)约束性。公共行政只能在公共行政环境所提供的空间和各种条件下进行,不能超越它所提供的各种限制条件,必然受到公共行政环境的约束。
(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等等。
立足抓早抓小,把好“纠错关”,让纪律和规矩切实管住“大多数”。加强与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获取问题线索,对反映问题较具体的问题线索,经核实后根据具体情况,依纪依规快速进行处置,切实发挥抓早抓小的教育作用。
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如下:1.具有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具有强制性。3.具有限制性。它属于行政限制行为,而不是行政赋权行为。4.具有预防性。5.具有临时性、应急性。6.从属性和独立性相结合。7.具有非制裁性等。
行政合同引发的纠纷则不得通过仲裁予以解决。法律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
行政合同引发的纠纷则不得通过仲裁予以解决。法律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