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回避制度的情形是: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中的相关人员是亲属关系,担任过证人、鉴定人的,跟相关人员的关系比较亲密的,当事人可以有证据证明某位工作人员不能够公正处理本案的,发现诸如此类的情形,都可以主动申请让当事人回避。
行政复议案件当中,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中的相关人员是亲属关系,担任过证人、鉴定人的,跟相关人员的关系比较亲密的,当事人可以有证据证明某位工作人员不能够公正处理本案的,发现诸如此类的情形,都可以主动申请让当事人回避。
行政复议案件当中,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中的相关人员是亲属关系,担任过证人、鉴定人的,跟相关人员的关系比较亲密的,当事人可以有证据证明某位工作人员不能够公正处理本案的,发现诸如此类的情形,都可以主动申请让当事人回避。
在回答行政裁决制度之前,先说一下行政裁决是什么意思。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行政诉讼法对申请法官回避是这样规定的:1.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2.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等。
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从社会、经济、科技、教育等方面进行考虑,在不违背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解决群众问题为准则,逐渐建立起合理合法的行政诉讼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